而我所惊奇的是那帮家伙,什么极速超速超极速的,居然能不搞混淆车队的名字,认准自己的老大。
老夏走后没有消息,后来出了很多起全国走私大案,当电视转播的时候我以为可以再次看见老夏,结果发现并没有此人。
其实离开上海对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只是有一天我在淮海路上行走,突然发现,原来这个淮海路不是属于我的而是属于大家的。于是离开上海的愿望越发强烈。这很奇怪。可能属于一种心理变态。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于是我们给他做了一个大包围,换了个大尾翼,车主看过以后十分满意,付好钱就开出去了,看着车子缓缓开远,我朋友感叹道:改得真他妈像个棺材。
他们会说:我去新西兰主要是因为那里的空气好。
老夏又多一个观点,意思是说成长就是越来越懂得压抑**的一个过程。老夏的解决方式是飞车,等到速度达到一百八十以后,自然会自己吓得屁滚尿流,没有时间去思考问题。这个是老夏关于自己飞车的官方理由,其实最重要的是,那车非常漂亮,骑上此车泡妞方便许多。而这个是主要理由。原因是如果我给老夏一部国产摩托车,样子类似建设牌那种,然后告诉他,此车非常之快,直线上可以上二百二十,提速迅猛,而且比跑车还安全,老夏肯定说:此车相貌太丑,不开。
此外还有李宗盛和齐秦的东西。一次我在地铁站里看见一个卖艺的家伙在唱《外面的世界》,不由激动地给了他十块钱,此时我的口袋里还剩下两块钱,到后来我看见那家伙面前的钞票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就超过了我一个月的所得,马上上去拿回十块钱,叫了部车回去。
当年冬天一月,我开车去吴淞口看长江,可能看得过于入神,所以用眼过度,开车回来的时候在逸仙路高架上睡着。躺医院一个礼拜,期间收到很多贺卡,全部送给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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