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北京一直考虑要一个越野车。
几个月以后电视剧播出。起先是排在午夜时刻播出,后来居然挤进黄金时段,然后记者纷纷来找一凡,老枪和我马上接到了第二个剧本,一个影视公司飞速和一凡签约,一凡马上接到第二个戏,人家怕一凡变心先付了十万块定金。我和老枪也不愿意和一凡上街,因为让人家看见了以为是一凡的两个保镖。我们的剧本有一个出版社以最快的速度出版了,我和老枪拿百分之八的版税,然后书居然在一个月里卖了三十多万,我和老枪又分到了每个人十五万多,而在一凡签名售书的时候队伍一直绵延了几百米。
然后阿超向大家介绍,这个是老夏,开车很猛,没戴头盔载个人居然能跑一百五,是新会员。
校警说:这个是学校的规定,总之你别发动这车,其他的我就不管了。
到了上海以后,我借钱在郊区租了一个房间,开始正儿八经从事文学创作,想要用稿费生活,每天白天就把自己憋在家里拼命写东西,一个礼拜里面一共写了三个小说,全投给了《小说界》,结果没有音讯,而我所有的文学激情都耗费在这三个小说里面。
这段时间我疯狂改车,并且和朋友开了一个改车的铺子。大家觉得还是车好,好的车子比女人安全,比如车子不会将你一脚踹开说我找到新主人了;不会在你有急事情要出门的时候花半个钟头给自己发动机盖上抹口红;不会在你有需要的时候对你说我正好这几天来那个不能发动否则影响行车舒适性;不会有别的威武的吉普车擦身而过的时候激动得到了家还熄不了火;不会在你激烈操控的时候产生诸如侧滑等问题;不会要求你三天两头给她换个颜色否则不上街;不会要求你一定要加黄喜力的机油否则会不够润滑;不会在你不小心拉缸的时候你几个巴掌。而你需要做的就是花钱买她,然后五千公里保养一下而不是每天早上保养一个钟头,换个机油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两万公里换几个火花塞,三万公里换避震刹车油,四万公里换刹车片,检查刹车碟,六万公里换刹车碟刹车鼓,八万公里换轮胎,十万公里二手卖掉。
我相信老夏买这车是后悔的,因为这车花了他所有的积蓄,而且不能有任何的事故发生,一来因为全学院人目光都盯着这部车,倘若一次回来被人发现缺了一个反光镜什么的,必将遭受耻笑。而且一旦发生事故,车和人都没钱去修了。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知道这个情况以后老夏顿时心里没底了,本来他还常常吹嘘他的摩托车如何之快之类,看到EVO三个字母马上收油打算回家,此时突然前面的车一个刹车,老夏跟着他刹,然后车里伸出一只手示意大家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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